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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取消汽车豫O车牌

1998-08-09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崔志坚 通讯员 苏银海 我有话说

本报郑州8月8日电河南省公安厅昨日宣布,在省公安厅机关和郑州市公安机关取消豫O车牌,改挂民用车牌。公安车辆除警车、警卫用车、消防车外,一律纳入普通民用牌照序列编号。

启用于1995年10月的豫O车牌为河南公安专用车牌,在方便公安执勤、救助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但使用中渐渐出现乱挂滥挂现象,不仅公安机关挂、党政机关挂,而且个体户、经理、老板的车也挂。在公安机关内部,少数民警坐着豫O号牌的车耍特权,败坏公安队伍自身形象,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。

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经公安部同意,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取消“豫O.O”、“豫O.A”号牌。列入公安机关编制序列的铁路、交通、民航、林业的公安机构中使用的豫O车牌也在取消之列。对继续使用的“豫O.O”和“豫O.A”号牌的车辆,按无牌无证予以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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